如何办理水溶性肥料登记证基本程序
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(境内企业)中的临时登记部分。
(1)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,材料不齐备发出预受理通知书,材料齐备发出受理通知书。预受理通知中的欠缺项须尽快补齐;受理回执请务必确认盖章后寄回中心。
(2)有关费用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,安排样品水溶肥检验。费用未交的,不予检验。
(3)材料齐备、样品检测合格后,20个工作日内(新产品自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)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临时登记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