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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酸磷肥国家标准


发表时间:2014-2-8

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。

1    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硝酸磷肥的要求,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主要以硝酸分解磷矿后加工制得的氮磷比约为2:1的氮磷复合肥料。

2     引用标准
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
GB/T 1250  D 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。

GB/T 6678  D 86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

GB/T 6682  D 9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(eqv ISO 3696:1987)

GB 8569    D 97 固体化学肥料包装(neq ISO 2206:1972)

GB/T 8571  D88复混肥料 实验室样品制备

GB/T 10511  D 89硝酸磷肥中总氮含量的测定,蒸馏后测定法(neqISO 5315:1984)

GB/T 10512 D89硝酸磷肥中磷含量的测定  磷钼酸喹啉重量法(neqISO6598:1985)

GB/T 10513 D89 硝酸磷肥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•费休法(eqv ISO760:1978

GB/T 10514  D 89 硝酸磷肥中游离水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(neq TOVT 14870:1977)

GB/T 10515 D 89硝酸磷肥粒度测定

GB/T 10516 D 89硝酸磷肥平均抗压强度测定

3     要求

3.1   外观:浅灰色或乳白色颗粒。

3.2   硝酸磷肥应符合表1的技术要求

表1 硝酸磷肥的技术要求

项目指标
总氮(N)含量,%≥ 27.0 26.0 25.0
有效磷(以P2O5计)含量,%≥ 13.5 11.0 10.0
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,%≥ 70 55 40
水分(游离水),%≤ 0.6 1.0 1.2
粒度(1.00-4.00mm),%≥ 95 85 80
颗粒平均抗压碎力(2.00-2.80mm),N≥ 50 40 30

4 试验方法

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,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,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/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。

同一根系项目有两种测定方法时,以方法一为仲裁分析法。

4.1试样

按GB/T 8571规定的方法制备。

4.2总氮含量测定

按GB/T10511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4.3有效磷含量和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测定

按 GB/T10512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4.4水分(游离水)含量测定

按GB/T10513和GB/T10514的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4.5 粒度测定

按GB/T10515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4.6颗粒平均抗压碎力测定

按GB/T10516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
5 检验规则

5.1硝酸磷肥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,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每批产品均附有质量证明书,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,产品名称、等级、净重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。

5.2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,

5.3硝酸磷肥产品按批检验,以每班产量为一批。

5.4 袋装硝酸磷肥按GB/T6678-86 6.6条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。采样时,将采样器沿袋的最长对角线插入至料层深度的四分之三处采样。每袋采样量不少于100g,每批采样总量不少于2kg,用分样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1000g,分别盛于两只清洁、干燥并具有密闭盖的大口瓶中,粘贴标签,注明生产厂名、产品名称、批号、采样日期、采样者姓名。一瓶供检验用,另一瓶保存一个月备查。

5.5生产线成品采样,每隔2h采样均匀样一次,每次采样量约0.5kg,每班采样量不少于2kg,其余处理方法同5.4。

5.6采用GB/T1250中规定的’修约值比较法’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。

5.7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,应再选两倍量的单元采样复检。复检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,则整批硝酸磷肥为不合格产品。

5.8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,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有关规定仲裁。仲裁时按本标准规定进行。

6 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

6.1硝酸磷肥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,内容包括:生产厂名、厂址、产品名称、商标、N-P2O5养分含量、本标准编号和净重。

6.2硝酸磷肥的包装按GB 8569规定进行,每袋净重为(50±0.5)kg、(40±0.4)kg、(25±0.25)kg、(10±0.1)kg,每批产品的每袋平均净重不少于50.0kg、40.0kg、或25.0kg。

6.3 硝酸磷肥的贮存和运输过程应防潮、防晒、防破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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