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合成水溶肥
大量元素水溶肥-平衡型
氨基酸水溶肥
德国新陆水溶肥利润介绍
技术支持
联系我们
销售电话:
18637133100
售后:
15378711925
QQ:2943794983
您的位置:首页 >> 作物营养方案销售水溶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?

销售水溶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?


发表时间:2014-7-28

如果您想销售水溶肥的话,肯定要办理一些相关的水溶肥销售手续,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,是要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的。那么销售水溶肥有哪些要求呢?又要办理哪些手续呢?先来看看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中都规定了哪些相关的手续呢?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农业部1989年发布、1997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、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》同时废止。根据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个体经营化肥注册资金应达到3万元以上,可以直接在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。

第六条 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,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。企业从事化肥连锁经营的,可以持企业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,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。

申请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应当有相应的住所、经营场所;企业注册资本(金)、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。申请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(金)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;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、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,企业总部的注册资本(金)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。

第九条 农资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资的产品质量负责,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,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:

(一)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,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,并按照同种农资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

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、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,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;

(二)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台账,如实记录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、进货时间等内容。从事批发业务的,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,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流向等内容。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;

(三)农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,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,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;

(四)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,可能对农业生产、人身健康、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,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,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,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,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。已经使用的,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;

(五)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;
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这些就是销售水溶肥料所必须的一些手续了,如果您想销售水溶肥或者其他化肥的话,不妨仔细阅读这篇文章,相信会给您想要的答案的。


我要代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