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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料登记证如何申请办理?(四)


发表时间:2014-7-16

企业肥料登记证应该登记的产品、免登记的产品、登记种类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了,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:肥料登记证资料要求。

1)登记资料

境内企业

肥料临时/正式登记申请表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企业标准、商标注册证明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、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、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、毒性报告、肥效小区试验报告、检验样品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、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。具体请参见《肥料登记资料要求》。

境外及港、澳、台企业

肥料临时/正式登记申请表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、产品质量保证、商标注册证明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、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、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、毒性报告、肥效小区试验报告、检验样品。具体请参见《肥料登记资料要求》。

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: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,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。

此外,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,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、产品特点、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。

2)资料要求

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: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(与企业标准一致);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%表示,水剂产品用g/L表示。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,可不填;商品名称请符合登记规范,不能误导、夸张,不能含数字、序列号等。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。 

营业执照:必须在有效期内;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;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,且申明与原件一致。 

企业标准: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,包含主要技术指标(与申请表中一致),有毒有害元素(砷、铅、镉、铬)限量指标,pH,水不溶物(土壤调理剂、有机肥除外),水分含量(仅限固体产品)等。 

商标注册证明: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;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。 

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:企业如实填写。 

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:企业如实填写。 

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:应当包含商品名称、主要技术指标。 

标签及使用说明:请按GB18382-2001规范。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(含养分种类)、商品名称、通用名称、登记证号(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)。 

毒性报告: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,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。 

肥效小区试验报告: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,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。 

样品: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,填写抽样单。样品量:三个批次,每个批次200 g(ml),混匀后统一包装,总计600g(ml)。 

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: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,无考核表或考核不通过不予受理。 

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: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,无意见表或不予推荐不予受理。 

电子版材料: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,尽量简明扼要。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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